近日,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从2018年秋季的新高一开始,将使用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两个方面。
《通知》强调:第一,在保留原有学科科目上,调整了外语规划的语种,在英语,日语,俄语基础上,增加了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第二,将课程类别调整为必修课、选择性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第三,明确了各类课程的功能定位,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四是合理确定各类课程学分比例,在毕业总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对原必修课程学分进行重构,由必修课程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组成。
在课程设置方面:
1、学制与学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2、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
必修课程是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必修,全修全考;
选择性必修课,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的需要,选修选考;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学而不考或学备考,为学生就业和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3、开设科目与学分。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4、科目安排。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修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模块之间相对独立。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通知》强调,在英语、日语、俄语基础上,增加了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学生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并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艺术可与音乐、美术2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年内持续开设。
综合实践活动,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三部分组成。综合实践活动,共14学分;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社会实践6学分,包括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职业体验等;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个小时。
5、毕业学分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含校本课程8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