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在文化课和术科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根据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综合分计算公式:
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考生成绩如果达到所报院校的投档分数线且尚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表明院校录取工作尚在进行之中,请耐心等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