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主要内容:
-产学一体相关留学签证对象扩大
-新设留学生的资格和活动许可特例
-财政能力相关认证方式多样化以及新设适用特例规定
-根据韩语能力决定时间制就业(打工)的福利差别
-延长滞留时间时考虑学生的出勤率
1. 切实支援优秀留学生引进
产学一体相关留学签证对象扩大,外国政府选拔的全额奖学金学生和大学选拔的理工科奖学金学生对象扩大。
新设留学生资格之外的活动许可特例,允许作为校外研究机构中除去政府出资的研究机构的学生研究员。
2. 针对留学生滞留问题的改善
财政能力证明方式多样化,使用主要的银行账户登录制度,在同一账号内的海外汇款及合法的打工兼职所得收益等形成的周期性流动存款,每个月余额达到100万韩币以上时即可作为财政能力的证明材料。
新设财政能力适用特例规定,政府邀请奖学金学生在韩国和父母(包括祖父母)一起生活的韩国侨胞等子女想要回国读书的话免除财政能力证明。
3. 强化留学生及所在大学的管理
强化留学资格变更条件,对于法务部长官公布的非法滞留多发的21个国际的短期访问签证(B-2, C-3-1),限制变更为留学签证,但留学生管理优秀大学的认证大学可以申请变更
限制语言研修不诚实学生。出勤率低于50%的情况下,限制滞留期间的延长,出勤率不足70%的情况下,提交事由书之后允许延长一次,两学期连续出勤率不足70%限制延签。
根据认证评价“签证限制大学”范围扩大,从2017年开始,留学生认证评价对象包括硕士课程,硕士课程也有扩大变成签证审查对象的必要(认证评价委员会)
为了践行扩大认证评价的宗旨,硕士课程的签证发放也包含在限制对象中。引导大学系统运营语言研修课程,语言研修学生的放假时间超过上课时间的50%的情况下,从课程结束开始的1个月之内允许滞留在韩。
4. 根据韩国语能力决定打工时间
加强留学生打工限制,根据韩国语能力、出勤率及学习成绩决定详细的打工要求
-韩国语能力:语言研修生TOPIK2级以上,专门学士级4年制本科课程2年内要达到TOPIK3级以上,4年制本科大三级硕士、博士课程TOPIK要4级以上(但,如果不能达到相对应课程的韩语能力要求时,公休日及放假的时间无限制打工跟学校是否未认证大学无关时间都要减少为现行规定的1/2)
-出勤率及学习成绩:语言研修生的出勤率达必须到90%以上,本科生平均成绩必须在C以上
5. 设立探亲签证合理化方案
设立配偶等亲属邀请详细规定,留学生签证在韩国满6个月之后可以邀请亲属访韩,邀请是需要增加足够的居住空间和财政能力的证明(大概每人70万韩币生活费)(但,语言研修和短期留学生不可邀请)
6. 实施日期
留学生签证及滞留管理方针修正实行:2018.3.1开始
-但,修正案中所提到的下面的强化和限制情况从2018.10.1日开始实行
(1)短期滞留者的留学资格变更要求强化
(2)语言研修不诚实参与者滞留时间延长限制
(3)根据认证评价硕士课程签证发放限制
(4)打工兼职的规定中根据韩国语能力限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