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指出,为便利内地学者来港作学术交流、研究或讲学,入境处及内地有关机构在最近作出磋商之后,已经同意简化有关程序。
有关程序规定,由今年十一月一日起,除港澳办外,获授权的外事办可将赴港作短期逗留的申请直接传真到入境处或驻京办入境事务组办理。
叶刘淑仪在立法会回答议员提问时表示,若赴港目的是参与由慈善团体、非牟利团体或宗教团体组织的学术交流,可由港澳办或获授权的外事办自行签发所需的短期赴港签注,以访客身份赴港。就这类学者而言,现行的赴港签注申领程序已十分简便。
她说,若内地学者来港作学术研究或讲学,其赴港签注申请需透过港澳办送交入境处审核,获入境处同意后由港澳办发出所需的赴港签注。入境处或驻京办可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会以传真通知有关外事办,外事办便可自行签发适当的赴港签注。
叶刘淑仪表示,入境处会继续与内地有关方面检讨出入境程序,务求不断改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