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赴美签证新政策正式实施!
根据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发出的最新规定,从今年9月11日起,外国公民申请移民时如果证据不足,官员有权直接拒绝个案,不再向当事人发出“补件通知”(RFE)或“否决申请意向通知书”(NOID)。这将意味着,申请人提交移民资料时,千万不要漏递任何材料,不然后果很严重。
该政策给移民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权限,随意拒绝他/她认为可以不批准的移民或非移民申请。可就已提交的证据立即裁定结果,有助排除大量理据不足及“霸占位置”的申请,也能鼓励申请人一次提供所有的证据及数据。
新规定涉及的移民申请类型
包括各类非移民签证/身份以及移民申请:
例如外籍劳工H-1B申请及延期与转换丶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转换学生身份(F-1/F-2)丶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丶艺术家签证(O-1);还有亲属移民(I-130)丶职业移民类(EB类)丶调整身份(I-485)等。
之前,在2013年发布的政策备忘录,限制了移民官拒绝移民/非移民申请的权力。 如果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明文件,除非没有任何批准的可能性,否则应该先发出补件通知,再决定是否通过。
虽然该政策指明适用于2018年9月11日或之后收到的各类移民和非移民申请,但它并没有明文禁止移民官将这一新政策授予的完全的自由裁量权适用于审理9月11日之前收到的移民或非移民申请。
但是2018年9月11日起,美国移民局收到的所有移民/非移民申请,以及身份转换请求,如果申请人一开始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没有提交完整的证明文件,移民官不再事先发补充材料(RFE)或否决意向(NOID)通知书而直接拒绝这份申请。
以下情况不受影响:
1丶9月11日以前提交的申请。
2丶2018年4月已提交申请,并正在等待审核的H1B。
3丶加州和纽约法庭发布的初步禁制令,新规不会改变对DACA案件的补件(RFE)和否决意向(NOID)通知书的政策。
在这个新规之前,移民局发布过另一条新规:非公民申请签证延期或更改身份丶申请绿卡或公民身份时,如果被拒绝,将被递解出境。
只要被拒就要遣返回国,无论是签证延期,还是申请绿卡面谈或入籍考公民面谈。这一项政策变化,可能给转换身份失败的人带来被递解出境的结果。
所以,只能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查阅相关申请要求,把申请材料丶支持性文件都准备齐全。不要因为细节问题,影响了自己的规划。
留学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1. 160表
2. 签证预约表
3. I20
4. sevis fee收据
5. 成绩单
6. 在读证明或者是毕业证
7. 银行存款证明
8. 房产证
9. 户口本 其他辅助。
什么叫做其他辅助?
可以证明申请人在美国留学期间的辅助材料,如学习成绩、导师推荐信或导师情况,以证明来美的留学目的,这个辅助材料越详实充分,就对你越是有利!
从新政来看,该政策会堵住那些想抱着试一试投机性递交移民或非移民申请的外国人递交申请的欲望,同时给移民中介(如果有)和移民律师的文案工作增加难度或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日后和美国移民有关的申请需要专业人士的专业帮助,但是和美国移民有关的各类申请获得批准的难度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