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发布通知:
从2023年2月20日起,中国大陆的美国签证免面谈代传递申请不再统一由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处理。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会被递交到所在领区对应的使领馆。为了节省时间,避免耽误签证申请,申请人务必在线上填写DS-160申请表时选择正确的使领馆。请参考附图中国大陆各领区的城市明细。例如:在云南省,请在DS-160申请表上选择“中国,北京” (见附图)。
需要注意的是,武汉领区的免面谈代传递申请仍由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处理,直至另行通知。来自武汉领区的申请人应在DS-160申请表上选择“中国,广州”作为申请地点。
可以申请免面谈代传递的条件:
如果申请人的年龄符合特定年龄段,或者在美国签证依然有效或失效后12个月内(现延长至48个月,直至另行通知)进行续签,申请人可能符合申请免面谈的条件。但是,如果含美国签证的护照已经遗失或被盗,无论该签证是否仍然有效,都无法使用免面谈服务。
根据年龄而设定的条件
• 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并且最近一次美国签证申请没有被拒签,可通过免面谈服务申请签证。
•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 申请人本人必须在中国境内。
根据之前获得的美国签证和过往的赴美记录而设定的条件
如果申请人续签上一个美国签证,且仍然有效,或失效不超过12个月(现延长至48个月,直至另行通知),可能符合免面谈代传递条件
• 先前获得过美国签证,并且能够提供该签证的原件。如果您之前的签证是贴在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上,但又无法提交该护照和签证原件,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附上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请注意,该政策仅适用于使用因私护照再次申请美国签证且上一个美国签证是贴签在由中国外交部或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因公护照上的中国公民。如果您这次依然使用因公护照申请签证,请联系外交部或相应的外事办公室代为提交办理。
• 之前获得签证时,年龄必须在14岁(含)以上,且必须进行过指纹采集。
• 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 本人必须在中国境内。
• 计划续签的美国签证先前必须是在美国于中国大陆(北京、成都、广州、上海,或沈阳)使领馆或香港的总领事馆的领事处签发。
• 申请的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例先前获得的是B类签证,且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
• 除非当前的签证是根据申请人的配偶或父母的签证签发。否则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申请人当前的签证必须获得美国国务院互惠清单(reciprocity schedule)中规定的最长有效期,该有效期会根据申请人的国籍和签证类别而有所不同。例,中国国籍的F1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期约为五年的签证,但F2签证申请人可以凭少于最长有效期的签证提交续签申请。
• 如果您的护照上有两个签证,只要签证依然有效,或失效不超过12个月(现延长至48个月,直至另行通知),您都可以依据二者之一(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签证)申请免面谈。
• 免面谈并不能保证签证的签发,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使/领事馆审查免面谈提交的申请后,可能要求申请人亲自去面谈。
• F-1类签证申请人必须在上一个签证注明的同一所美国学校或机构,在同一学位水平继续学习同一个项目。如果上一个签证注明的学校或机构与您新的I-20表格上的不一致,那么您需要亲自前往使领馆面谈。
• J-1类签证申请人必须在上一个签证注明的同一所机构继续参加同一个交流项目。如果上一个签证注明的机构与您新的DS-2019表格上的不一致,那么您需要亲自前往使领馆面谈。
• H-1B类签证申请人必须受雇于上一个签证注明的同一雇主。如果上一个签证注明的雇主与您新的I-797表格上的不一致,那么您需要亲自前往使领馆面谈。
以下签证类型无法申请免面谈代传递
• I(记者及媒体签证)
• H-2A(季节性农业工作者签证)
• H-2B(技术性和非技术性工作者签证)
• H-3(受训人员签证)
• L(公司内部派遣调动签证)
• P-3(娱乐或表演者签证)